據新華社6月5日電廣西海洋局透露,廣西近日建立完善了無居民海島使用制度,無居民海島使用權出讓最低價為每年每公頃14元,為了保護環境,所有無居民海島均不能用於房地產開發。
  規定顯示,無居民海島一律以“招拍掛”方式出讓,評估單位根據海島的位置、效益等,綜合確定出讓底價。同時,出讓價格還實行最低限價制度,底價不能低於最低限價。
  統計數據顯示,目前廣西共有海島646個,海島總面積119.9平方公里,其中無居民海島共632個。
  無居民海島使用權最低價標準以元/公頃·年為單位,在各等別的海島中,最高價是填海連島用島,單價10.08萬元,最低價為林業用島,單價為14元,旅游用島最低單價為1260元。
  此外,無居民海島開發利用具體方案中含有建築工程的用島,最高使用期限為50年;其他類型的用島可根據使用實際需要確定期限,但最高使用期限不得超過30年。
  廣西海洋局有關負責人表示,雖然廣西無居民海島旅游資源豐富,但所有無居民海島都不能用於房地產開發,決策需謹慎。  (原標題:廣西無居民海島禁房產開發使用權出讓最低單價14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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